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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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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却找不到这种关联。除了被害人年纪相仿,都为二十岁以下的年轻女性,以及凶手偏好后入式姿势并伴随一定暴力伤害,两起案件并无其他相似之处。

与姜郁的案子不同,赵馨怡案是一起入户强奸案。尽管暂不清楚陈金龙是如何做到在不破坏门窗的情况下进入室内,但这样的行为本身就代表了他是在有选择地确定目标,并非随机犯案,否则大可不必费此周章。

那他选择赵馨怡的原因又是什么?

两人究竟有什么交集?

几个名字间的关系线条纵横交错,涂抹删改,经过几次修正,最后又被全盘推翻,赵成阳烦躁地将这一页纸用力撕下,团成一团,丢进脚边的垃圾桶里。

他用力地搓了搓脸,强迫自己镇静下来,重新理顺思绪。

2009年10月,姜郁在新风机械厂家属院附近的一处偏僻桥洞遭到陌生男子性侵。同一时间,姜郁的母亲隋丽萍在一家名叫“黄金海岸”的歌舞厅兼职,与施暴者陈金龙的母亲陈吟秋彼此相识。

2012年12月,赵馨怡在市中医院附近的sg出租屋遭人奸杀,陈金龙有作案嫌疑,两人间的关系纽带至少包括春丽足疗店的熟客宋晓川和老板娘陈吟秋。

尽管赵馨怡不幸身亡,但从尸检结果来看,死因是机械性窒息,呼吸道内存有棉絮纤维,很可能是因为挣扎呼救被凶手用棉被掩住口鼻所致。

相较之下,姜郁由于自身性格原因和案发当时机体所产生的“冻结反应”,没有明显的反抗行为,所遭受的伤害程度较轻,说明凶手并未想要置受害人于死地。

由此看来,凶手并不属于施虐型或攻击型强奸,更像一种“报复式”犯罪,两次都选择了在强制性关系中更难实现的后入姿势,通过暴力威吓强迫受害人配合,从而享受征服、压制的快感,一定程度上带有对被害女性的轻视、贬低甚至侮辱。

而凶手的报复性心理往往与其自身的遭遇难脱干系。

思及此处,赵成阳的脑中忽然闪过一个名字。

他立刻弯腰捡起垃圾桶里的纸团,展开铺平,终于在几行字里找到了两起案件之间最大的关联,那就是陈吟秋。

另一边,由于陈吟秋已经病故,其与宋晓川的聊天记录无从考证,在案发当日12:38至13:45的这段时间,姜郁很难再为宋晓川找到不在场的证明。

她不得不重新翻开卷宗,仔细阅读,试图从中寻觅其他的突破口,从而说服法官,宋晓川根本没有作案的可能。

结合宋晓川的最后一次供述,他在12:38从张姐面馆吃完午饭离开,回到出租屋,与赵馨怡发生肢体冲突,随后将女方按在床上闷死。

因为害怕被警方追究,宋晓川先后共采取了两种方式掩盖自己杀害赵馨怡的事实——其一是用捡来的安全套伪造外人入室奸杀的假象,其二是用蜡烛试图点燃煤气,毁尸灭迹。

而当他做完了这所有的一切,便从出租屋离开,回到马路对面的任逍遥网吧,此时正好是13:45。

也就是说,宋晓川必须要在67分钟的时间里,完成这一系列的动作。

这让姜郁忽然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既然无法找到不在场证明,那不如就试试反其道而行,证明宋晓川根本无法在限定的时间里做完这一切。

警方在办案时偶尔会进行侦查实验,测试某个事件或者现象能否在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发生。相同的方法亦可效仿,只是她还需要另一个人的帮忙。

正想着,手机忽然“嗡”的一声震动,赵成阳发来信息:「能不能跟陈大右打听一下,陈金龙是什么性格?和陈吟秋的关系怎么样?」

姜郁直接回拨过去。

墙上挂钟指针重合,一齐指向十二点钟,又是新的一天。赵成阳倦怠地打了个哈欠,声音透着股懒意:“还没睡呢?都几点了?”

“睡不着,看卷呢。”姜郁身体轻轻后仰,靠在座椅背上,“你不也没睡吗?”

“你跟我比?”赵成阳哼笑,“我这皮糙肉厚的,又不怕长皱纹。”

姜郁也笑,嫌他嘴贫。闲聊了几句,重新拉回正题,问他:“怎么突然要打听陈金龙啊?”

关于陈金龙的作案动机,赵成阳还只是初步推测,不好妄下断论,便没在电话里过多解释,只说是和案子有关,想再多了解点情况。

姜郁应承下来,约了他的午饭时间,说等见面细聊。

赵成阳本以为能跟着姜大律师搓顿好的,谁知她把吃饭地点约在了老城区的一家面馆,目测人均不超过二十五块,多一分钱都是对钞票的亵渎。

姜郁点了两碗牛肉刀削,掰开一次性木筷来回搓着木屑,讲起陈金龙的情况:

“陈大右说,他这外甥的脾气比较暴躁,染了毒瘾之后就更阴晴不定,他妈压根儿管不了。俩人闹得最僵的时候,好长时间都不往来。后来因为陈金龙欠了高利贷,被人到处追着打,陈吟秋没办法,把冯永昌之前给她的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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